2022年11月,广东海事局制定印发了《广东海事局服务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从支持广州国际航运枢纽建设、构建国际一流航运营商环境、对接“一带一路”建设和全球海事治理、助力打造航运人才高地、协同推进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强化水上交通安全保障能力、提升海事争议纠纷依法高效解决水平、促进大湾区航海文化交流融合八个方面制定40条细化措施落实《南沙方案》,全力支持服务广州南沙建设“立足湾区、协同港澳、面向世界”的重大战略性平台。《若干措施》摘要如下:
一、支持广州国际航运枢纽建设
支持南沙港区四期、20万吨级航道、小船专用航道等港口设施规划建设。全力为深中通道、狮子洋通道等重点涉水工程提供优质高效的海事服务保障。支持南沙国际邮轮母港等口岸开放,支持大屿山锚地等水域扩大开放。积极引导中资“方便旗”船舶回归登记。推进粤港澳高速客船法定检验标准统一。支持自主船舶和智能航运水上测试和安全标准建设。推进珠江口水域“相当内河A级”航区划分研究,提升区域港口中转联运效能。推动建立粤港澳船舶安全检查协同机制。加快推进粤澳智慧海事监管合作,逐步实现大湾区船舶安全监管和应急搜救指挥数据互通、共享。
二、助推构建国际一流航运营商环境
支持建设航运数据中心,推动船舶证书、船舶动态等数据跨境应用,提升跨境海运贸易便利化水平。优化船载危险货物进出口岸服务,促进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油料加注业务持续发展。服务保税LNG加注作业、锚地LNG船对船过驳作业等新业态发展。运用“智慧海事+邮轮”快速安全通关系统,提高邮轮进出口岸效率。大力推进粤港澳游艇“自由行”,为港澳居民在内地参加游艇操作人员培训、考试和发证提供便利。开展“多证合一”等游艇登记创新试点。全面推行海事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行大湾区转籍登记船舶证书不停航办理。推广船员适任证书不见面办理。推进港口船员福利设施建设,开通船员应急就医专线,协调推动船员急症远程会诊。
三、对接“一带一路”建设和全球海事治理
深化粤港澳海事业务全面协作,支持南沙举办粤港澳大湾区海事工作协调会议、粤港粤澳海事定期会议等主场活动,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海事合作协议》在南沙率先落地实施。积极承办国际海事组织、国际劳工组织、东盟地区论坛、马六甲-新加坡海峡合作机制等框架下的国际海事交流活动与技术合作项目,支持广州打造大湾区国际航运论坛等国际航运交流品牌。加强海运口岸数据跨境应用,推动将已在南沙成功试点的“中国-新加坡船舶电子证书应用先导项目”成果拓展至更多“一带一路”沿线国家。
四、助力打造航运人才高地
聚焦高质量船员队伍建设,依托中央财政预算投资和地方规划用地支持,加快建成国家级广州船员适任评估示范中心。积极拓展央地合作和政产学研合作,汇聚各方资源,共同谋划推动在南沙设立大湾区航运人才培训中心和海事业务技能实训基地,搭建立足粤港澳大湾区、面向东盟地区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国际航运人才综合培养服务平台。支持航运企业、船舶管理公司、检验机构、培训机构、船员服务机构等落户南沙,助力港澳青年内地创业就业。
五、协同推进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
修订《珠江口区域海上船舶溢油应急合作安排》和《珠江口区域海上船舶溢油应急计划》,提升粤港澳三地对珠江口船舶溢油等污染风险的协同应变处置能力。深化港口船舶水污染物治理,落实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单制度。加强对船舶非法排放水污染物的查处。协同相关部门,加快推进公益性水上船舶污染物接收综合服务站建设,支持打造绿色生态示范港。支持推动航运业节能降碳示范研究,配合实施清洁能源的船舶应用,推动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完善船舶大气污染防治监管机制,参与船用燃油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联合执法。以“科技+”引领智能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测创新,推动建立船舶排放控制综合试验区。
六、强化水上交通安全保障能力
落实粤港澳三地海上搜救协调与合作机制,加强与香港海上救援协调中心等机构的交流联动,推动在南沙水域开展粤港澳三地海上联合搜救演习,提升区域搜救单位协同合作和搜救水平。推动成立南沙海上搜救中心,协调统筹南沙搜救资源,增强南沙水上应急搜救能力。加快万吨级海事巡逻船基地建设,完善大、中型海事巡航救助船艇配置,推进海事无人机建设,升级船岸通信网络体系,加强交通港航、航海保障、救助打捞等数据资源融合,构建“多维感知、高效协同、智能处置、优质服务”的水上交通安全管控新格局。借助地方科研项目和南沙科创资源,研究提升全省海上风电安全智能化管理能力,探索海上风电智能化监管的广东解决方案。
七、提升海事争议纠纷依法高效解决水平
支持设立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大湾区仲裁中心,为船舶碰撞等海事争议纠纷提供多元化解决机制。配合海事法院妥善实施涉外海事司法管辖,确保被司法扣押船舶相关责任主体有效履行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职责。在南沙率先设立海事劳工检查工作站,便利开展国际航行船舶海事劳工条件检查发证。充分发挥“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作用,探索建立司法机关、政府职能部门、海员工会、行业协会等多方参与的海上劳动纠纷处理协作机制,切实维护船员合法权益。
八、促进大湾区航海文化交流融合
结合海事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策划弘扬大湾区航海文化、彰显南沙特色的研学路线。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开展大湾区青少年海事夏令营活动,打造青少年海事文化精品交流项目。支持南沙承办“中国航海日”“大湾区海事节”等主题文化交流活动,支持举办帆船联赛等文体交流活动,促进大湾区航海文化交流融合。
来源:广东海事局